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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间争房反目 房子究竟归谁

作者:马冲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1-06-25 00:00 浏览量:780

 

本案是一起公产房承租权确权案。原告是被告的亲哥哥,2003年在老父亲的协调下,被告答应将其承租的公产房以7万元的价格置换给原告。双方口头约定,待房款付清后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。同年11月份,原告搬入该房至今。至2008年夏,原告已先后5次将全部房款付清。此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办理变更手续,而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。2008年11月份被告明确表示,不愿将房屋卖给原告。

    2009年弟弟率先提起腾房之诉,要求哥哥一家搬出房屋,在一审法院支持了腾房的情况下,哥哥提起确认承租权之诉,并委托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诉讼。

  【法院判决】法院经审理,作出如下判决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口头买卖协议合法有效,原告为诉争房屋的合法承租权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诉争房屋的承租权变更手续。

  【律师感言】在本案之前,被告曾起诉要求要求原告腾房,一审获的胜诉。原告不服,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。律师介入腾房一案,并告知原告,如果想要翻案,必须提起确认承租权之诉,如果胜诉,即可将腾房一案彻底推翻。按照律师的诉讼方案,原告另案起诉,要求确认承租权,腾房一案的二审暂时中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确认承租权一案的胜败决定着原告一家的命运。律师接受此案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,本案的突破口究竟在哪呢?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律师认定必须要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口头置换协议,并且要突破公产房未经挂牌交易无效的瓶颈。律师通过多方查询证人,到证人家中调查证言,搜集到了大量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。最后本案最终胜诉,对原告一家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,这一家人有了安身之所。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,对律师工作表示了极大的肯定和真诚的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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